,却已经将安珩的心烧得滚烫。 刚对霍淦有好感的那会儿安珩想过,这样的一个男人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床上说情话是一个怎么画面,她想了很久,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来。 如果是她的前男友秦天,一般会买一整个后备箱的玫瑰花,开车开到她的家门口或者当着俱乐部的所有人,拿着扩音喇叭大吼我爱你,爱着你,就像老鼠爱大米,可是一转眼,这个老鼠就会耐不住寂寞,打一个地洞到隔壁,去捏隔壁母老鼠的翘臀了。 她的前前男友,一个法国人,浪漫到腋毛都可以开出狗尾巴花,胸毛都可以随时比心的男人,一般来说,他首先会用一种小动物攻克女孩子的防线,从头到脚展示自己的爱心,等到对方放下防备的时候,他会体贴入微,面面俱到,温柔的跟马赛三月的阳光一样,可是,这么温柔的男人也会为了一只仓鼠变身泼妇,和她对骂三天三夜,至此,安珩落下了看到宠物就避而远之的习惯,所以,每次看到木棠棠家里的两条傻狗,安珩都恨不得一脚给踹飞了去,奈何傻狗太傻,每次见到她尾巴摇成了三百六十度托马斯旋转。 还有她年少不懂事交往过的小男孩,热血方刚的年纪,会为了示爱,叫上三两个哥们,三更半夜在宿舍楼下大喊:安珩,某某爱你,你愿意爱他吗? 当然不愿意,安珩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喊楼的表白方式,打扰其他同学不说,破坏校园治安不讲,单单就是论这种方式,看似浪漫无比,其实是把女生逼到一个死胡同,女生无路可退,最后只能迎面而上。 大家只关心这场闹剧的男主角成功不成功,没人关心女孩子愿意不愿意。成了吧,大家欢呼鼓掌说祝有情人终成眷属,不成吧,就有人小声议论了,看吧,一定是这个女生嫌弃男生太丑了,所以不答应。 看,这就是现实。 扯掉了外面那层虚伪的浪漫的外衣,现实的嘴脸就是这么的让人觉得恶心。 所以,安珩觉得,年轻嘛,冲动,有想法,喜欢冒险,一腔热血砍了头颅也洒不完,但是呢,你要是真的在这个年纪喜欢上一个女孩子,不要想着轰轰烈烈的去让全世界知道你的爱情,而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想办法让她知道,在同一个时空里,有另外一个人以相同的频率在思着她,念着她,想着她。 因为爱情始终都是两个人的事,多了谁也不行。 霍淦最后吻到动情,他动情的时候,最喜欢摩挲着她的耳根,轻轻啃咬她脖子内侧的细嫩的肉,舌尖游走,直到把那里弄成了粉红色才肯罢休。 每每这个时候,安珩就被折磨得不行,她半推半就,不想让他靠近,又渴望他的温度,内心矛盾至极,看在霍淦眼里成了欲拒还迎,却又深得他心,手掌扶住安珩的腰,狠狠地贴向自己,温软与冷硬相撞,一下子就撞出了满天的火树银花。 男人在她耳边重重地喘气,“阿珩,我这辈子只会结一次婚,我不想太草率。你的心意我懂,但是我不想委屈了你,所以,再等一等好不好?等到我可以给你一个安心。” 安珩的腰被他的手掌握着,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都能感受到男人身体的火热,像是一团赤焰,熊熊地燃烧起来。 她整个人靠在他的身上,骨头缝里都透着酥软,霍淦眸色浓了几分,手里使劲儿,恨不得将人揉进身体里。 “霍淦,这话 我也只说这一次了。”安珩气息不稳,说起话来断断续续连不成句,她面色潮红,圆眼微微半瞌,里面水光很盛,眸子快要溢出了星光,“是富贵是贫穷,是生是死,不管哪一种,我安珩都跟定你了。” 她早就已经想通了,霍淦没钱,正好,她这些年不少存款,省着点花够他们吃到七老八十了;霍淦发达了,那她就退役,做一个游手好闲的妻子,每天坐等她干哥的投喂。至于生死,更简单了,当年被扔到印度洋里她都没死掉,她就不相信,在迪拜会被玩死? 霍淦抱起她放到卧室的床上,他去关灯,只留了一盏很小的壁灯,将屋子照成了温暖的颜色,光影交错,灯下怎么看都是美人,美人向他招手,唤他过去,刚走近,美人翻身坐到他的身上,便把他压倒在了床上。 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m9军刺,举过头顶,与刀尖处结成一道亮光,一闪便消失了。 安珩问他:“这是以前那把吗?” “是。”霍淦看着她,“本来打算送给你防身用。” 将头发全部撩到一边,故意露出白皙修长的颈项,和粉粉的耳垂,她微微俯下身,发端似有若无的扫过他胸前,酥□□痒。 “现在送给我也不晚。”手指从他的喉结慢慢往下走,最后落在胯间的皮带锁头上,随意拨弄了几下,没弄开,嘴角勾起一抹坏笑,“好家伙,挺结实的嘛。” 微微一顿,又说:“不过,和可以割穿飞机壳的m9军刺比起来,不知道哪一个更厉害呢?”m.feNgyE-ZN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