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身体问题,摇光忌口严重,太甜太辣的口味都不能吃,好在这块慕斯并不大,小咩萝才能都吃完:“我不会离开。” “我不知道是谁让你来保护我们……可能是什么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阴谋,也可能是我和皮特罗那个从来没见过面的父亲。” 旺达说:“但我们不需要保护,尤其是你这么大的小姑娘的保护,你……你还太小了,我这么大的时候还在上学,你也应该去上学,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电水壶。” 旺达提出的问题太多了,摇光看不清她的表情,一时之间也无法组织语言,只能简洁的道:“这不是问题,你会教我,而且我并非不学无术,只是还不适应这里。” 小咩萝的确没有去过幼学堂,不过于睿身为天下三智,自然不会把弟子丢给他人教导,摇光虽然还没接触人情世故,但已经在纯阳宫通读四书五经、道家典籍。 旺达用“你不要再嘴硬了”的目光看了小咩萝一眼,问道:“四百八十二乘二百六十三等于多少?还有九九乘法表会背吗?” 摇光的动作顿了一下:“不会。” “你是不是幼儿园大班都没念完?” 旺达语重心长的道:“九九乘法表就是华国传过来的,你这么大的孩子都会背。” 摇光:“……”她还没学到算筹部分。 唐朝文科生摇光一时语塞。 第57章 咩萝x兄妹档(四) 由于出租屋过于简朴,只有卫生间能用来淋浴, 所以睡前洗漱的时候必须分成三波, 快银速度最快, 第一个结束战斗。 英俊阴郁的青年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毛巾,身上带着湿润的水汽从卫生间里走出来, 银色的发梢还在滴水,头发还没擦就听到客厅里旺达在和小咩萝科普常识。 “那是玻璃杯,超市售价三美元一只, 不过我买的是打折后的商品, 换算一下约等于二分之一顿的午餐, 一点都不贵重。” 旺达已经习惯的再一次否定了摇光“这是水晶杯?”的提问,基本对小咩萝的价值观有了了解:“喜欢它的话可以送给你。” 摇光冰冷的指尖触在玻璃杯光滑的杯壁上, 不明白它和达官贵人喜爱的水晶杯有什么不同, 明明摸起来触感相差无几。 小咩萝收回手, 十分直接的拒绝了旺达的提议, 坦坦荡荡的告诉她:“不必了,我只是有点好奇而已, 事实上我更喜欢白瓷或玉石, 水晶杯更适合藏剑或者长歌。” 这个世界果然奇妙, 价值千金的琉璃瓦和水晶杯被当做随处可见的小玩意, 廉价的纸张反而被当做钱币, 也不知道金银玉石之类的东西在这个世界又价值几何。 摇光很想询问,不过她身上没有金银玉石,小咩萝两袖清风, 兜比脸都干净。 也对,东方人都更喜欢瓷器和玉石,摇光这个说法一点都没引起旺达的怀疑。 大美人和小美人一问一答的了解新世界,皮特罗擦干头发,若有所思的靠着墙壁,视线不自觉的落在了摇光的道袍上。 这不科学,虽然小姑娘穿着道袍,身体也冷的像一座没有生命的雕像,但这也太夸张了,她像是脱离整个世界而存在。 在这个网络遍布全球,信息传播空前发达的时代里,别说是住在山上,你就是住在百慕大三角里也要被现代科技狂轰滥炸,怎么会有人不认识热水壶和吹风机? 但摇光就是不认识,她甚至连托尼斯塔克是谁都不知道,这会儿正指着窗外商业区的巨幅海报问旺达:“那个人是谁?” 皮特罗不用抬头都知道那是谁,巨幅海报就对着客厅的窗户,他和旺达每天都能看到托尼斯塔克那张英俊又讨厌的脸。 金红色的灯光照亮了一张半身像,棕色头发的小胡子富豪一脸“我就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喵”的表情,傲慢又可爱的俯视着所有人,焦糖色的大眼睛甚至看得清睫毛。 布鲁斯韦恩和托尼斯塔克的巨幅肖像到处都是,尤其这里是纽约,韦恩的领地在哥谭,这里是斯塔克的地盘,托尼斯塔克那张英俊又可恶的脸简直是随处可见。 果然,旺达立刻冷笑了一声,压抑着怒火对摇光解释:“那是托尼斯塔克,一个臭名昭著的军火贩子,纽约乃至全世界闻名的花花公子,也是我一切噩梦的源头。” 摇光:“……” 摇光雪白的眉轻轻蹙了起来,不是很理解“军火贩子”这个有点贬义的称呼,毕竟小咩萝对武器商的基本印象大致都是以叶庄主为代表的、“君子如风”的小黄叽。 藏剑的叶英和纯阳的谢云流算是摇光最为敬仰的两位前辈,尤m.FeNGYE-ZN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