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人拍晕然后动手动脚的行为显然是极度无耻的。 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, 也很无耻。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, 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,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,而是把他抱回了家。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, 放下一张床之后, 连转身都有些困难。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, 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, 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,静静地看着他。 在我来时的大唐, 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,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, 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,也没法证实, 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,但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, 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,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,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。 在此之前,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, 补天阁少有女杀手, 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“月女”,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,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。 我曾听人提起过, 武功权势金钱,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,就可算是良人,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,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。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,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,我对男人的要求,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,一要长相出众,二要性格对味,三要合我心意。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,之所以第二点存疑,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,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。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。 然而不知为何,我看着他的脸,视线总要向下移,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……试探一下。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。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。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。 我站起身,出了房间,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,然后洗了一把脸。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。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,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,掏去内脏,仔细清洗了几遍,然后上大锅熬汤,蛇肉掐头去尾,剥皮取骨,斩碎成段,过葱姜水,翻炒成微黄色,下黄酒白汤,大火烧开,随即熄炉火,用余温将蛇羹焖烂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,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,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。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,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。 洛阳人大多吃面,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,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。 野鸡炖得比较早,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,我把野鸡端上桌,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,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。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,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:“正好中午了,一起吃点吧。”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,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,他微微笑道:“闻起来很香,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。”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。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,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,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。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。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,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,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,吃得也不多。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,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,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。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。 在我的思维中,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,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,而是客人,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。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,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,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,洗涮碗筷,直M.fenGye-ZN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