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莫振邦也是在外行走多年,与人说话也有分寸,“家里的事要紧,现在孩子考试的事也定下了,实在不宜再在这边耽搁。” 谢显听出这是莫振邦担心莫恩庭考试的事再有什么差池,“这次回城,我叫人去找处院子,让二郎先住着。寻思着再给他挑个书童,平日里照顾他。等着考完了,就让他回州府看看。” 莫振邦点头,以前他没有能力给莫恩庭的,谢家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。只是这样的话,人是不是就要搬出去了?一起了那么多年,他不舍。可是心里也明白,莫恩庭回到谢家比留在莫家,好出许多。 洛瑾泡了两壶茶,正屋留了一壶,另外的送来了西厢屋。 里间,谢敬和莫恩庭在谈着什么,偶尔两人间交换一下看法。 进去里间的时候,见两人是在讨论一本书。谢敬应该是欣赏莫恩庭的,眼神中透着满意。 “二哥,茶来了。”洛瑾在矮桌上摆好茶水,想着退身出去。 “有劳你了。”莫恩庭对洛瑾笑了笑。 谢敬眉头微皱,他看到这姑娘长相极好,自己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,自然知道莫恩庭心里的想法。只是女子长得太过,不是什么好事。 “考试只是第一步,以后走上仕途,还有更多的要做。”谢敬看着茶碗,几片茶叶落在碗底,“第一步必须走好,心里不要有太多杂念,一心一意才行。” 十年了,莫恩庭已然记不起谢敬的模样,觉得有些陌生,但是长辈的话是要听的。“这些天我会静下心来温书。” 有那样的女子在,这样的少年儿郎怎能静下心?谢敬看着莫恩庭,逐渐在那张脸上找到了熟悉,那双眼睛像极了亡妻,只是多了几分男儿的凌厉。 “你打小肩头就有颗痣,每次你的母亲给你洗澡,总说那痣会越长越大。”谢敬最初的怀疑还是挡不住想找回儿子的意愿,“这样说有些失礼,可是……” “我明白。”莫恩庭低头看着左肩,伸手松开衣襟。 谢敬看到了,原先那颗豆大的痣是大了,却还在原来的位置。也许谢显看不出,可是他看得出。他坐在炕沿,心里有些激动。 “要不,跟着回去吧!”谢敬稳好情绪,“这边的考试过了,给你安排去州府,在那边上学。”如果回去谢家,说不定这孩子就记起什么,他欠了他十年,怎能继续留他在外面? “州府?”莫恩庭眼睛瞥了下门帘,“我的户籍是莫家。” “这些好办,回去后,只要你想起以往的事,我带你回族里,把名字填上。”谢家虽说已经没落,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有些事办起来还是轻而易举的。“到时候,用你原本的名字,参加考试。” 莫家养了他十年,是莫振邦供他念书,他怎么能转头换回自己的名字考试?“留在金水考吧。”莫恩庭回道,“如果真的侥幸,走上仕途,发生什么事,也不会被人抓住这些做文章。” 谢敬想不到莫恩庭年纪虽轻,想的却长远,“你说的也是,就等你考过再说。” 天快黑时,谢家二兄弟离开了莫家,上了停在村外的马车,莫恩庭跟着去了,一夜未回。 家里少了一个人吃饭,以往不觉得有什么,现在却有些别扭。围着饭桌的一圈人,就是没人开口说话,包括平时话最多的莫三郎。 一顿饭吃完,最终还是莫三郎开口,“我明天去码头,现在梧桐花开了,正是海鱼最肥美的时候。” “那个莺兰怎么再没来过咱家?”张婆子问道,“我上次还叫她再来呢?” “您说的,她老往咱家跑干什么?”莫三郎笑道,“又不是你闺女。” 不是闺女可以是媳妇儿。张婆子这么想的,如果再来就套套那姑娘的话,省得自己还得出去求别人给儿子找媳妇儿。说不定找来了也不如那个丫头俊。 翌日,天气阴沉,院子里弥漫着梧桐花的香气,满树的紫色花朵煞是好看。 这时,有人推开院门跑了进来,对着屋里喊了一声,“嫂子,大哥家嫂子不行了!”那是赤脚大夫王伯。 张婆子走出门,“什么?他王伯,你说什么?” 作者有话要说: 关于古代狂犬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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